一、 科目名稱: (Course Title) |
醫護法規概論 170120 |
二、 授課班別: (Class) |
5NS9910班
|
三、 授課時數: |
2 學分(Credits) 2 小時(Hours)
|
四、 授課教師: (Instructor) |
教師 (Instructor's Name) |
輔導時間地點(星期/節次/地點) (Office Hours) |
分機 (Extension) |
e_mail |
蔡德欽 |
星期二/第三節/B804 星期二/第四節/B804 星期五/第三節/B804 星期五/第四節/B804
|
5804 |
SO039@fy.edu.tw |
|
五、 先修科目: (Prerequisites) |
(無)
|
六、 課程概述: (Course Description) |
本課程以醫病關係為基本架構,主要結合法律的基本概念,名詞的說明和個別法令的解釋,以讓學習者獲致較為完整而攸關自身權益的衛生行政法令知識,探討的內容亦包括現行醫護糾紛上的重要議題。例如醫師、護理人員與醫療機構的法律關係,醫療護理業務與責任,醫療訴訟以及與一般基礎醫學、一般照護技能相關之醫護人員關切的法律問題。使學生理論與實務相結合,藉由實際個案的討論,印証實習時所遇見之各項不同之醫療糾紛,而於從事護理工作時能夠敬業樂群,確實保護自己的法律權益,並減少醫療訴訟發生之可能,同時養成本校所定之溝通表達、終身學習、關懷服務、理性思辨、公民參與及專業實務等基本核心能力。
|
七、 課程目標: (Course Objectives) |
這幾年來,一般人民的法律知識與權利意識日益高漲,導致醫療法規在日常生活的應用上日趨普遍,所以醫事法律已逐漸成為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的知識,尤其在今日高科技醫療時代,醫療糾紛日漸頻繁的情況下,醫護人員若能對醫事法律有所認識,不但可再執行護理業務時更有保障,也可以避免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因此,本課程旨在幫助學生對「醫護法規」有一個初步的瞭解,特別是對護理從業人員、醫療保健管理與護理機構的設置能有較為深刻的瞭解與認識,課程目標並融合一般基礎醫學概念,培養學生尊重生命與敬業樂群的態度,如此學生才能對這個科目具有基本的批判與反省的能力,也才能在涉及醫療護理糾紛而面臨訴訟時,適切的得到法律的保障。 |
八、 授課大綱: (Syllabus) |
壹. 1.授課大綱討論 2.法律的概念 3.醫事護理法規的基本概念 4.法律的公佈、施行與效力 貳. 1.醫事護理人員與機構 2.護理人員與護理機構 3.醫師、護理人員與醫療機構的法律關係 參. 1.醫療護理業務與責任 2.護理人員之義務 3.醫療訴訟 4.醫護人員關切的法律問題 肆. 1.護理相關法規 2.護理人員法 3.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 伍. 1.醫療及護病糾紛的定義 2.護理過失 3.護病糾紛的預防與處理 陸. 1.司改會律師 (公民陪審員模擬審判活動) 2.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律師(基本訴訟概念)
|
九、 教學方法: (Teaching Methods) |
1.教師授課 2.分組座談報告 3.考試 4.影片賞析 5.剪報 6.參考司法院與各級法院公告判例 7.整理網路資料 8.公民陪審員模擬審判活動 9.律師演講
|
十、教材(教科書): (Teaching Materials) |
自編講義.
|
十一、評值方法: (Evaluation Methods) |
1.期中考試或分組報告(25%) 2.期末考試或期末報告(25%) *請同學上網至司法院網站,搜尋地方法院有關護理人員判例,撰寫報告 3.平時成績(50%)
|
十二、參考書目: (References) |
1.王憲華等。護理業務與法律實務。台北:中華民國醫事法律會,2002年。 2.蘇嘉宏等。醫事護理法規概論。台北:三民書局,2007年。 3.鄭玉波。法學緒論。台北:三民書局,1989年。 4.陳春山。醫師.病人-醫療糾紛。台北:書泉出版社,2000年。 5.李伯璋等。醫療糾紛在臨床醫學與法律實務的探討。台北:新學林出版社,2010年。 6.鄭仰峻等。法律與生活。台北:元勝出版社,2006年。 7.柳勝國等。法律與生活。台北:泰宇出版社,2010年。 8.池曼玲等。法律與生活。台北:華立出版社,2006年。
|
十三、授課語言: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
主要授課語言:國語 次要授課語言:英語 |
十四、教學型態: (Course Instruction Type) |
課堂教學 |
請師生遵守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不法影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