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科目名稱: (Course Title) |
中華民國憲法 5NS00060 |
二、 授課班別: (Class) |
5NS911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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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授課時數: |
2 學分(Credits) 2 小時(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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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授課教師: (Instructor) |
教師 (Instructor's Name) |
輔導時間地點(星期/節次/地點) (Office Hours) |
分機 (Extension) |
e_mail |
陳紹菁 |
星期二/第三節/ 星期二/第四節/ 星期五/第三節/ 星期五/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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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811151轉5806 |
SO007@fy.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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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先修科目: (Prerequisites)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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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課程概述: (Course Description) |
中山先生曾說:「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故現代民主國家無不重視憲法教育,並視之為現代公民之必備之修養,以期人人知法守法,維護權益,善盡義務,終能建立民主法治的社會,使國家長治久安。因此本課程除介紹憲法與憲政的基本概念、我國憲政發展以及中央體制與地方制度的政治設計外,更介紹學生有關民主法治、人民權利義務等現代公民觀念,培養民主素養,並補充以現實政治的發展與運作,使學生除有靜態的法條認識更有動態的憲政思考,建立完整清楚的憲法概念。 |
七、 課程目標: (Course Objectives) |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 憲法乃人民必備的常識亦是國民法治教育的開始本課程之目標乃在普及憲法觀念傳達憲法為國家之根本大法且應為人民之共同信仰並將法治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之中 |
八、 授課大綱: (Syllabus) |
授課大綱: 憲法基本觀念 4小時 人民的權利義務 4小時 國民大會 4小時 總統 4小時 行政院 4小時 司法院 3小時 立法院 4小時 監察院 3小時 考試院 2小時 中央與地方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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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教學方法: (Teaching Methods) |
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 1.課堂講述 2.提出問題由學生討論或回答 3.影片觀賞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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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教材(教科書): (Teaching Materials) |
教材(教科書): 教 材: 1.中華民國憲法 陳建榮主編 高立圖書出版 民國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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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評值方法: (Evaluation Methods) |
評值方法: 1.考試 2.上課提問題由學生回答 3.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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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參考書目: (References) |
參考書目: 1.中華民國憲法 薛文郎 主編 高立圖書出版 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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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授課語言: (Language of Instruction) |
主要授課語言:國語 次要授課語言:國語 |
十四、教學型態: (Course Instruction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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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師生遵守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不法影印。 |